坤澜动态|本所高级合伙人李欣律师受邀为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学生开展法律专题讲座
2026-04-08

坤澜业绩 | 刘宁律师团队成功助力鼎一基金在复杂商事仲裁中获全面胜诉

近日,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刘宁律师团队代理的某不良资产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落下帷幕。该案涉及不良资产转让中的逾期付款违约、合同解除后损失认定及违约金调减等复杂争议,团队凭借对《民法典》合同编违约制度的精准把握与精细化证据组织,成功全部驳回对方的仲裁请求并在反请求中获得仲裁庭部分支持,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最大经济利益。

 

本案中,对方提起仲裁,以“疫情封控构成不可抗力、协议解除后应当恢复原状”为由,主张我方返还已收取的债权转让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律师费等。我方随即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等。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三大焦点:一是对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二是我方因相对方违约是否遭受实际损失,损失金额如何认定;三是《补充协议》约定的“已付款项全额转违约金”条款是否过高,应否调减。刘宁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项小组,围绕争议焦点制定分层攻防策略。

 

(一)

锁定违约事实,成功阻断不可抗力抗辩

团队律师紧扣《补充协议》“鉴于”部分已明确载明对方“已构成原协议项下违约”的事实,结合付款流水证据,证明对方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首次违约后,我方给予第二次履约机会,其仍在《补充协议》项下再次逾期。针对对方提出的“疫情封控导致无法付款”主张,团队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及上海疫情封控时间通报,指出:逾期发生时点并非上海封控期间;对方自称“因出差被封控”,但未提供任何官方封控证明;其聊天内容明确表示“款项正在协调中”,说明核心问题是资金筹集而非支付手段受限。仲裁庭最终采纳我方意见,认定“不可抗力免责主张实难支持”。

 

(二)

证成实际损失,打通违约与损失的因果关系链条

本案最大难点在于:合同解除后我方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底层抵押物,最终成交价与协议约定的转让价存在巨大差额,但对方主张“解除后处置行为与其无关”。团队律师重点论证:对方的两次违约行为,直接导致我方从“通过协议转让快速、确定回收资金”被迫转为“参与司法拍卖处置”,处置周期拉长、成本增加、结果高度不确定;抵押物历经多次流拍,最终成交价客观反映了市场条件下的实际变现价值;案外债务人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除拍卖款外无其他可供分配财产,损失已实际锁定。仲裁庭认可我方观点,认定“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核心损失是确定的交易机会的丧失”,并确认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三)

违约金条款效力获部分支持

针对对方主张“违约金条款系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经研究我方认为:该条款在《债权转让协议》中已有先例,《补充协议》予以延续,具有沿革性;对方作为商事主体,在签署时理应充分预见到再次违约的严重后果。仲裁庭采纳我方意见。

 

 

本案作为不良资产转让领域因受让方两次违约引发的典型仲裁案件,其代理成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合同已解除、损失需量化”的复杂场景下,如何通过“违约行为锁定+因果关系证成+损失构成精细化论证”的代理思路,帮助客户突破“违约金过高”的常见抗辩,实现“没收已付款+另行索赔”的双重目标,是案件胜负的关键。案件的成功代理,再次彰显了坤澜所刘宁律师团队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既紧扣合同约定守住合规底线,又通过证据链构建将“不确定性处置结果”转化为“可量化的违约损失”,在复杂商事争议中为客户构筑坚实的法律保障。

 

未来,坤澜将继续深耕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持续秉持“靠谱、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以更深厚的专业积淀、更精细化的服务方案赋能客户,在商业与法律的交叉领域持续创造价值,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稳健发展筑牢法律根基,助力营造更公平有序的商事法治环境。

 

【律师团队简介】

刘宁  主任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重庆、珠海、合肥、沈阳、南昌、兰州、南通、泰州、宿州、台州、潍坊、鹰潭、襄阳、景德镇、阳江、黄山、江门、淄博、九江等国内25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担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第四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担任复旦大学法律专业学位行业导师、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担任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会员、上海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沪赣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萍乡商会执行会长、上海(长三角)莲花商会会长。

 

李爽  高级顾问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樊子琪   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辛宜臻   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徐源芷   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符芝豪   律师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周雨田 律师助理

执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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